裕安区2024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裕安区2024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23
关键词
安徽省   户外设备,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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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裕安区****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以东梅冲湖以南佳海工业城*期***-***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户外大型磁力思维积木、大型实木螺母积木、户外安吉碳化积木等;

品牌:益咕、向天歌、向天歌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套、*套、*套等;

单价:*****.**元/套、*****.**元/套、*****.**元/套等。

*、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朱连胜、王代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裕安区幼儿教育中心(城区中心幼儿园)

地   址:*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正东凯旋观邸东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裕安区****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以东梅冲湖以南佳海工业城*期***-***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户外大型磁力思维积木、大型实木螺母积木、户外安吉碳化积木等;

品牌:益咕、向天歌、向天歌等;

规格型号:******、********、******等;

数量:*套、*套、*套等;

单价:*****.**元/套、*****.**元/套、*****.**元/套等。

*、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朱连胜、王代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裕安区幼儿教育中心(城区中心幼儿园)

地   址:*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正东凯旋观邸东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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