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 检测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 检测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灵秀路*号 | **.**(均分制)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检测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年(****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崇峰、翟建翔、徐晓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服务类标准的**%*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计****.*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为小型企业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号
联系人:陈书信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幢*层***室
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 检测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灵秀路*号 | **.**(均分制) | ******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市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方环保检测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年(****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崇峰、翟建翔、徐晓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服务类标准的**%*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成交服务费,计****.*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为小型企业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号
联系人:陈书信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幢*层***室
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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