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单个项目设计服务费**万元(不含)以下的“非居”燃气工程设计项目
中标公示
***********招标的****年度***********单个项目设计服务费**万元(不含)以下的“非居”燃气工程设计项目,于****年**月**日**:**时,在绍兴市解放大道***号*楼招投标中心*号开标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 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下浮率 | 招标控制价 |
第*名 | 杭州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名 | ************** | *.**% | |
拟确定第*中标人 | 杭州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拟确定第*中标人 | ************** | *.**% | |
中标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具体单个项目的工期由建设单位确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项目技术要求等规定,各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
公示期限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备 注 | / |
招标人:***********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
联系人:王盼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滨江大厦*楼*楼
联系人:杨平川
电 话:***********
****年**月**日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该工程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和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吕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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