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年**月*日下午**点**分,该项目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号远大中心*座**层*号会议室开标,*家投标人参与了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号中航技大厦*层
项目名称:废水废气加送风处理系统 *台/套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切税费)人民币***.***万元
*、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 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商务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分,排序第*,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湖南新紫继换热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议得分**.**分,排序第*,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 其他投标人排序:
无
*)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锡市华宇康成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存在*项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该投标人未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无锡市华宇康成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被否决投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思梦 管子婧
联系电话:***-********、****
邮箱: *****_*******@***.***
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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