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合肥金融港**幢****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拾万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度职工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范围: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中餐等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加工、制作、售卖、食堂环境卫生整个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并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售卖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防火防盗管理、设备维修费、厨具餐具费等。 服务时间:*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年,总服务期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刘泽清、饶贤芬、陈尚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景贤街**号、广德市建安大厦**楼东侧,联系电话:孙先生 ***********、陈先生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景贤街**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建安大厦**楼东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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