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号)精神和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及评审方案,经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年**月**日评审通过,并经省人社厅、教育厅审批同意,以下人员符合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现公示如下:
(*)副教授资格人员:孙泽红 李艳芳
(*)讲师资格人员:孙晓琳 张潇丹 栗慧芳
(*)助教资格人员:刘丽娜 衡欣欣
(以上排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根据学院实验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经学院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同意屈冠仲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
如有异议,请向人才工作部反映。
电话:****-*******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元月*日。
人才工作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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