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东林雅院 ***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 元/年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医院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维修服务、绿化管理工作、车辆管理等。 服务要求:物业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 年。合同实行*年*签,*年期满后,经业主单位综合评定,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可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联系方式:李工 ***********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永安镇永安街*徐路西侧
联系方式:潘彬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方式:李工 *********** 张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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