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卫生院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卫生院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26
关键词
安徽省   物业服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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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东林雅院 ***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 元/年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医院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维修服务、绿化管理工作、车辆管理等。

服务要求:物业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 年。合同实行*年*签,*年期满后,经业主单位综合评定,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认真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可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联系方式:李工 ***********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永安镇永安街*徐路西侧

联系方式:潘彬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方式:李工 *********** 张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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