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浦街道****年度(*-**万)施工单位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东浦街道****年度(*-**万)施工单位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建设的东浦街道****年度(*-**万)施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于****年**月**日**:**时在**************号楼***会议室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下浮率 | ||
第*名 | ******** | 任彩萍 | *.**% | ||
第*名 |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童宏伟 | *.**% | ||
第*名 | 浙江欣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肖建良 | *.**% | ||
第*名 | 浙江舜业建设有限公司 | 陈金水 | *.**% | ||
第*名 | 浙江恒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华江 | *.**% | ||
工 期 | 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止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 绍兴市第*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动态核查证明 |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 ||
公示期限 |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 ||||
备 注 | / |
招 标 人:*************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耶溪路***号
联系人:邵工 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袍渎路**号**幢*楼
联系人:余云芳 电话:***********
****年**月**日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该工程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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