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越城区机关大院应急用工及小额*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年度越城区机关大院应急用工及小额*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于****年**月**日*:**时在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楼开标室(市区西咸欢河沿*号)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拟确定中标人 | 下浮率 | |
Ⅰ标段 | ************ | **.**% |
Ⅱ标段 | 浙江凯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Ⅲ标段 | 浙江长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工期 | ****年*月*日(暂定,具体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年**月**日 | |
公示期限 | ****年**月**日——****年**月**日 | |
备 注 | / |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涂山东路**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童遥 电话:********
****年**月**日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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