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挂牌【禄资源土告字〔****〕**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禄资源土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号
宗地编号 | ****-*-**-*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区环城东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 |
起始单价(元/**) | ***.** | 起始总价(万元) | ****.****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号
宗地编号 | ****-*-**-*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区环城东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防护绿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 |
起始单价(元/**) | ***.** | 起始总价(万元) | ***.****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禄丰市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姚先生;
邮政编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禄资源土告字〔****〕**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号
宗地编号 | ****-*-**-*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区环城东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 |
起始单价(元/**) | ***.** | 起始总价(万元) | ****.****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号
宗地编号 | ****-*-**-*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区环城东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防护绿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 |
起始单价(元/**) | ***.** | 起始总价(万元) | ***.****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禄丰市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姚先生;
邮政编码:******。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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