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经开区排水管渠工程(*期)—高祥街高城山段排水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经开区排水管渠工程(*期)—高祥街高城山段排水工程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经开区排水管渠工程(*期)—高祥街高城山段排水工程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经开区片区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杨兆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辽**************** | -*.******% | ***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排序 | 第*名 | 第*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兆华 | 韩首昌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杨兆华 | 韩首昌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维广 | 李丽娟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 | 辽**************** | |
投标报价 | -*.******% | -*.******%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 | **.* | |
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中标候选人:************;(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维广;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项目经理:杨兆华;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得分业绩:*、复州湾街道城北区域排水工程总承包(***);*、汤景泽*期项目北侧排洪渠配套设施完善工程总承包(***)。第*中标候选人: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设计项目负责人:李丽娟;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项目经理:韩首昌;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得分业绩:大连市普兰店区****年城市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工程*标段*** 工程总承包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