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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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收费标准,绿地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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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年新增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号国贸天悦花园**幢办公楼****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 年新增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综合管理*、绿化养护*、巡查看护*、应急管理等。

服务要求:*、制定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日对养护范围进行全面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养护管理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市园林处相关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池华、李甄刚、翁红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

地  址:*安市金安区*公山路金安丽景苑综合大楼 ** 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座写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年新增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号国贸天悦花园**幢办公楼****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 年新增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综合管理*、绿化养护*、巡查看护*、应急管理等。

服务要求:*、制定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日对养护范围进行全面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养护管理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市园林处相关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池华、李甄刚、翁红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

地  址:*安市金安区*公山路金安丽景苑综合大楼 ** 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座写字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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