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1-03
关键词
安徽省   搬迁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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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柏堰湾路与文曲路交叉口欢*****

成交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佰*拾*万*仟*佰**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理论考试综合管理平台

品牌(如有):多伦

规格型号: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管理系统**.*

数量:*套

单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吴浓、朱亚萍、叶书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南路**号、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座****-****室,联系电话:杨先生***********、朱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桃州南路**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

询价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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