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苑大厦二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良苑大厦二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1-10
关键词
安徽省   整改工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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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良苑大厦*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成交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良苑大厦*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施工范围:全部

施工工期:**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开工申请批准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项目经理:孙茹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  

李弘杰、关中英、刘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委〔****〕***号令收费标准的**%,不足****元按****元计。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业绩:***********#、*#学生公寓综合维修工程。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联系方式:代经理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金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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