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四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四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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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四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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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季青常青园*区*号楼地下室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北京市海淀区*季青常青园*区*号楼地下室 ****************** ***.****** 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 * ***.******万元 ***.******万元 详见

详见中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的理由:

**********于****年**月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分局*季青派出所等单位日常办公,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号。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为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号产权人,委托下属单位************为该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

(*)历史沿革与稳定管理: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号院自****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直由************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积累的管理经验与稳定的服务团队为该办公区的日常运营提供了保障。

(*)合规性和合同义务:《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条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第*条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个物业管理区域仅能有*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年**********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年,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委托下属公司************为唯*的服务提供者。

(*)服务范围与收费标准:************对该办公区公共区域、公共设备提供统*的物业服务,并按统*标准收费,使得单*来源采购更加高效和易于管理。

(*)避免分割管理的风险:如果采用多家服务提供者,可能会导致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出现分割,影响整体的协调性和效率。单*来源采购可以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致性。

基于以上理由,**********选择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物业服务采购,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红、刘筠筠、仇丽萍、商小菁、刘岩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号        

联系方式:孙亦军,***-********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号院*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 话: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季青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季青常青园*区*号楼地下室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北京市海淀区*季青常青园*区*号楼地下室 ****************** ***.****** 万元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 * ***.******万元 ***.******万元 详见

详见中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的理由:

**********于****年**月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分局*季青派出所等单位日常办公,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号。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为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号产权人,委托下属单位************为该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

(*)历史沿革与稳定管理:北京市海淀区常润路**号院自****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直由************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积累的管理经验与稳定的服务团队为该办公区的日常运营提供了保障。

(*)合规性和合同义务:《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条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第*条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个物业管理区域仅能有*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年**********与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工业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年,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委托下属公司************为唯*的服务提供者。

(*)服务范围与收费标准:************对该办公区公共区域、公共设备提供统*的物业服务,并按统*标准收费,使得单*来源采购更加高效和易于管理。

(*)避免分割管理的风险:如果采用多家服务提供者,可能会导致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出现分割,影响整体的协调性和效率。单*来源采购可以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致性。

基于以上理由,**********选择采用单*来源方式进行物业服务采购,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红、刘筠筠、仇丽萍、商小菁、刘岩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号        

联系方式:孙亦军,***-********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号院*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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