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第三次)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第三次)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2-25
关键词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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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第*次)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

供应商名称:怀宁佳铭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新建村项步组***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项目采购(第*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清单》,为本项目提供物资保障服务。**分类贴****张*空白墙体彩绘****㎡*宣传版(小)***张*农村秧棵池侧边垃圾桶宣传板***张*农村中转亭宣传板***张*农村中转亭立板宣传板**张*农村秧棵池宣传板框架***平方米*公共机构责任人公示板***张*志愿者帽子****顶**志愿者马甲****件**直杆雨伞****把**垃圾分类宣传单*****张**分类垃圾袋(大)**** 捆**分类垃圾袋(小)**** 捆**手帕*****条**宣传扇****个**环保布袋****条**抽取式面巾纸*****包***恤衫(短袖)***件***恤衫(长袖)***件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清单》,为本项目提供物资保障服务,不允许缺项。供应商承担物资的购置、加工、运输、安装调试。采购人验收时,对不合格物资进行退货处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立即退换货。*.项目的宣传内容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如未经采购人审核而引起的质疑、投诉、侵权等*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予结算服务费,给采购人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和消除影响。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的执行标准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凡、徐向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金额的*.*%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

*、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物资保障服务

供应商名称:怀宁佳铭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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