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我单位组织对笔记本和登计本制作采购项目进行了评审,该项目预算控制价*.**万元,共有*家单位参与投标。经询价小组评审,*家供应商资质和售后服务条款均符合要求,评审结果如下:
第*名:汇欣洋(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万元;
第*名:攀枝花市美鑫广告有限公司,报价*.***万元;
第*名:攀枝花市东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万元;
第*名:攀枝花市星耀智媒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报价*.***万元。
根据询价采购有关规定,拟确认排名第*的汇欣洋(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单位未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则按排名顺序顺延至下*名为中标单位。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月*日**时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单位采购办公室。
采购办公室联络员:胡先生,电话:***********;采购人:闵先生,电话:***********。
采购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