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加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加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石油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石油大厦*座)
*.本项目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元,成交综合折扣率为**%。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加油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个月。
*、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春胜、缴海光、高博(采购人代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曾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巡警总队)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由于**********机动车柴油需求量占比较大,且多为勤务用车,************天津石油分公司满足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加油站点分布广泛及供油品种的要求,具有唯*性。因此,拟采用单*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年**月**日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加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石油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号(石油大厦*座)
*.本项目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元,成交综合折扣率为**%。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公务用车及警用摩托车加油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个月。
*、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春胜、缴海光、高博(采购人代表)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慧曾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巡警总队)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由于**********机动车柴油需求量占比较大,且多为勤务用车,************天津石油分公司满足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加油站点分布广泛及供油品种的要求,具有唯*性。因此,拟采用单*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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