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公告地址: |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梅观创新产业走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承接开发工作专项法务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 / 深圳市 / 龙华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龙华区,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万㎡,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万㎡,其中原业主回迁安置建筑面积约**万㎡,剩余待处置物业建筑面积约**万㎡。 现根据相关会议精神,拟按“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承接开发”的方案由某区属国企承接相关公司股权及整个项目的开发权益。 | ||||
| 邀请函名称: | 梅观创新产业走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承接开发工作专项法务服务邀请函 | 发送时间 | ****-**-** **:** | ||
| 答复截至时间: | ****-**-** **:** | ||||
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梅观创新产业走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承接开发工作专项法务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 评审办法: | 其他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 服务期(天): | *** | 服务期说明: |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承接开发全部工作结束或项目中止承接开发工作之日,初步预计服务时间为*年,具体以实际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承接开发工作专项法务服务,要求在本项目承接开发工作中提供相关的专项法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 *、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为甲方提供合同项下法律需求有关的法律意见,解答法律、政策咨询,依法提供咨询建议。 *、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文书:起草、审核或修订与合同项下法律需求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包括并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文件、材料及有关规章制度,揭示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法律风险,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参与会议或谈判,解读并提出建议:参与合同项下法律需求办理过程中的实施方案、实施路径、计划、交易模式等的研究、制定及法律分析论证;参加相关会议或参与项目谈判,为会议决策或谈判结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对会议决策和谈判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出具法律意见书:应甲方要求,为合同项下法律需求实施过程中需法律支持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项目基本情况梳理,包括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签约情况、项目工程建设方面协议梳理、项目涉及其他费用支出协议等情况梳理,项目承接过程中涉及各方主体梳理与分析,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各部门、被搬迁人、前期已采购服务单位等组织。 |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合伙制企业及其他组织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只允许*家参与投标。同*法定代表人,只接受*家投标。 |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质疑截止时间: | ****-**-** **:**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 文件获取地点: | 邮件 | ||
| 开标地点: | 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层 | ||
| 邀请函附件: | |||
招标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龙华安居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座**层 |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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