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物流中心过渡生产设备租赁及利旧升级改造(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物流中心过渡生产设备租赁及利旧升级改造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结果:
*标段: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中烟物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标段: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云南科睿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湖州鼎恒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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