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天门市高投腾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 挂牌价格(万元): | ***.** |
挂牌期间(天): | **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资产评估价值为市场价值,转让范围以中的《转让标的清单》为准。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资产评估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 天门房欣评估字[****]第***号 )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完成受转让资产的拆除工作。若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拆除,受让方需按合同约定相关内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转让资产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施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安全防护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确保拆除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范要求。**.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以转让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为准。**.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转让标的清单》所列资产进行移交,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本次产权转让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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