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的委托,于****年**月**日组织了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项目编号:吉政采询(****)***号,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确定的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审,形成集体评定意见,现将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元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朱建武 丁聪琴 杜 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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