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办公软件与系统设备、监控系统中标公示 | |
*、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 公开招标(呼公交易【****】-政采-公开-****-**)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采购项目: | 监控系统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监督人: | |
*、成交供应商: |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格 |
************* | ******.**元 |
*、评标委员会: | 徐海、李涛、郑宝峰、李永明、马建国 |
*、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承办人: | 刘俊鑫承办人电话:*********** |
说明 | |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如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 |
*.投诉电话 | |
(*)*************综合科****-*******。 | |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
*、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 |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 |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 |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 |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 |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 |
(*)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 |
(*)质疑或投诉材料*式*份。 | |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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