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委托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对新虹街道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采购,至投标截止时间,因有效投标不足*家,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包件*)、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包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联系人:朱佳慧、邢业青 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新虹街道物业管理项目采购编号:闵采招****-****、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采购失败原因:有效投标不足*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予废标。在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办公室、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谨对积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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