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 目 名 称 | 石柱县*星乡猫鼻梁至*斗坝农村公路工程(第*次)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星乡人民政府 | 联系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石柱县*星乡猫鼻梁至*斗坝农村公路工程(第*次) | 第*中标候选人 | *川攀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中标候选人 | 江西*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中标候选人 | 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川攀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 |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 |||||||
石柱县交通委员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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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星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单位公章) |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