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的 轨道 * 号线窦官车辆段*期物业开发项目景观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已于****年 *月*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 *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 *座 *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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