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一期物业开发项目景观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轨道1号线窦官车辆段一期物业开发项目景观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 2017-05-03
关键词
贵州省   物业,景观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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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的 轨道 * 号线窦官车辆段*期物业开发项目景观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已于****年 *月*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中标工期:*期前广场及样板房区**天,*期住宅用地**天。(天)
项目负责人:郭胜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
中标工期:*期前广场及样板房区**天,*期住宅用地**天。(天)
项目负责人:叶海兵
项目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
第*中标候选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
中标工期:*期前广场及样板房区**天,*期住宅用地**天。(天)
项目负责人:刘声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级
注册(职称)证号:晋************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 *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 *座 *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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