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隆林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次沉淀池、**/*池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厂区围墙等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广西百色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评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百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志恒、张旭海、李江、黄雄、李逸镅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朝阳路**号建工大厦*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 *、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世辉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姚团结 联系电话:****-******* *、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人: ********** 质疑电话:****-*******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