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焦作市李河(影视路-新河)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工 程 地 点: 焦作市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 甲级
发 包 人:***********
承 包 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焦作市李河(影视路-新河)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焦作市,经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条 (勘察)设计依据依据及技术标准
*.*设计依据。
*.本设计合同。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
*.发包方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发包方提出的设计的有关技术要求。
*.经发包人审查同意或投标文件中的工程设计大纲
第*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 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 中标函(文件)
*.* 招标文件
*.* 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 报价函
*.* 投标文件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第*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项目名称:焦作市李河(影视路-新河)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项目地点: 焦作市 ;
*.*项目规模及特性:该工程北起影视路,南至新河入河口,全长约*.*公里,工程穿越南水北调总干渠,且部分河段并行临近。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工程等;
*.*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及相关专题审查报告;
*.*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约*.*亿元(不含征迁费用);
*.*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设计内容:焦作市李河生态治理工程公分*期,*期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截洪沟以南至新河共计*.****)主要为景观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期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截洪沟以北共计*.****)包括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初步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项目审批必须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及安全评价等工作。上述各阶段设计均不含征迁与移民安置内容
*.工作进度:项目*期工程初步设计阶段为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其他成果依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提交
第*条 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地质勘查成果;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第*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质量要求及时间。
初步设计正式文本*套,施工图设计正式文本*套,涉及南水北调段的安全评价**套。(以上文本视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第*条 费用
*.* 本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总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佰*拾万元整)。最终设计费以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投资金额与项目估算投资金额按比例进行增减。
*.* 合同签订后若勘察范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等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的,其勘察设计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测设计费也按实际批准的数额补差。
第*条 支付方式:
*.**期*期工程按各自所需设计费分别支付,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付**%;提交施工图后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的**%。
第*条 双方责任
*.* 发包人责任
*.*.*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返本合同*.*中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承包人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顺眼工期外,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受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勘测设计费。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的上级或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应按承包人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 发包方应向承包人提供现场地下已知埋藏物(如电力、电讯光(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等)的资料及具体位置。若因提供上述资料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有关民事责任。
*.*.* 发包人负责设计成果咨询、评估、审查上报的组织工作。
*.*.*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 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采取修改和补充等有关补救措施。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 在勘察设计阶段,为满足工程需要,承包人应安排有关专业人员在工程现场处理有关地质和设计问题,开展技术服务、采购服务等工作。根据采购进度和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采购的技术交流、提供技术服务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参加外出技术交流、咨询、采购服务等,所发生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 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配合发包人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和评审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地质)设计问题和技术指导,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设计文件进行合理修改、变更和优化设计,参加竣工验收并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写相关勘察设计验收文件。若合同施工工期延长,承包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条违约责任
**.*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提前支付相应的勘察设计费。未收到勘察设计费,承包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
**.* 承包人收到勘察设计费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展工作,设计方无故延迟开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 由于发包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顺延工期外,发包方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半支付;超过*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 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双倍退还发包方提前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并承担发包方因此造成的*切直接经济损失。
**.* 承包人提交的阶段成果不符合发包人要求或使发包人项目产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发包人有权推迟返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直至承包人整改合格。承包人拒不整改、无法整改或已造成实际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发包方还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条争议解决
本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节,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 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 本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浦发郑东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