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伊公采购代【****】***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系统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工控机
彩色激光打印机
操作系统
网络信号防雷器
视频信号防雷器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川县商都东路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楼*区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雪梅、聂宇涛、王国强、王赟、靳进川
*、中标人名称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中段牛顿国际*座***房间
*、中标金额:*******元(*佰*拾*万*仟*佰元整)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公告日:****年*月*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
地 址:洛阳市伊川县杜康大道**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银城商务楼*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邮 箱:**********@**.***
**、附:********采购单位********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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