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图书采购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长乐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中标日期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玉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乐区营前街道新区体育场图书馆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经资格审查会成员评定,**********、北京华文京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北京森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尚文化有限公司、福建省越洋图书文化城有限公司、福建欣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福建省越洋图书文化城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未对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条的规定单独作出声明,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投标人未对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进行专项声明的”的规定,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北京华文京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森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世尚文化有限公司、福建欣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用途:教学;简要技术要求:书籍、课本采购;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前;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每批次在采购人通知后*天内交货并完成人员及设备进场;付款方式:每批次图书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加工上架,并办妥差、错图书的退换书手续,核对账目无误后,中标人提供正规图书销售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待采购人财政指标到位*个工作日后按实洋结算;评委主任:吴濒)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