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曾口河综合治理工程(天津市宁河区曾口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市宁河区曾口河综合治理工程(天津市宁河区曾口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款的约定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任人:刘海龙,高级工程师(*******)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测绘资质;近*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
(*)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款的约定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任人:洪波,高级工程师(**********)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测绘资质;近*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抚顺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款的约定
(*)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任人:康雪琼,高级工程师(***************)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测绘资质;近*年(****~****)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异议受理联系人:邱立春,张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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