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水帆、水漂和罗茨鼓风机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59号)
招标公告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水帆、水漂和罗茨鼓风机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59号)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公〔****〕****号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中标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参加政府采购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式*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证合*,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最近*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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