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项目(项目编号: ************ )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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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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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黄山市农药集中配送供应商补充入库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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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农药供应商库;**包:杀虫灯供应商库。
| 名称:**************
地址:黄山市北海路**号
联系人:胡宏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清河丽庭****楼***室
项目负责人:吴凡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每包各****元
| 见
| 补充入库项目
| 补充入库项目
| 潘乐
汪凡
汪蓉
鲍周明
胡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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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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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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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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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供应商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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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 年 * 月 ** 日;
*、开标(采购)日期: **** 年 * 月 ** 日;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
*、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安东路清河丽庭****楼***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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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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