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书房配套图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书房配套图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2019-08-08
关键词
河南省   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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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的委托,就***********城市书房配套图书采购项目(*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城市书房配套图书采购项目(*次)

*、采购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号

*、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城市书房配套图书采购项目,拟在城区建造*个城市书房,位置分别位于:⑴人大政协城市书房,由商都路人大政协办公楼前临街办公用房改造,面积约**㎡;⑵后庄社区城市书房,由伊洛路西段后庄社区临街文化活动中心用房改造,面积约***㎡;⑶教体局城市书房为新建集成智慧玻璃房,在兴隆街教育体育局临街院内,面积约**㎡。每座城市书房按配套图书****册计,共计购买图书*****册。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张光爵(组长)、王晓丹、李东杰(采购人)

*、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号。

*、成交金额:******.**元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公告日:****年*月*日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李东杰

联系电话: ***********

地    址: 偃师市民主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室

联 系 人:孙连飞

电    话:(****)********/********

邮    箱:

**、附:***********城市书房配套图书采购项目(*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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