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项目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成交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地址:汉中市勉县汉江路
*、联系人:王队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号楼*单元**层)
*、联系人:汉中分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定标日期:****-**-**
*、磋商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
*、成交 金额:******.**元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西段明珠北苑*号楼***室
*、联系人 :杨帆
*、联系电话 :***********
*、合同履行期 : **天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代理服务费: ****.**元
标的清单:
标的清单:
*、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项目用途 | 项目性质 | 备注 |
---|---|---|---|---|---|---|
* | 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项目 | * 项 | ******.** | 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 | 采购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项目 | 王霖鹏、郑争兵 | 王勇 |
*、其他事宜:
**、采购项目联系人:汉中分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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