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得胜公园公共人防工程设计
中标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团风县得胜公园公共人防工程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团风县得胜公园公共人防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易成芳、江海东、汪本华、朱俊、肖辉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经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单位确认的中标内容为如下:
中标人名称:中建*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关山路***号
中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提供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现场后续服务;
中标金额:*******.**元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即满足国家现行的人防工程、园林景观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合同及发包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彭国东。
*、中标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联系事项: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期为*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交质疑函*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版本),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招 标 人:**********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号天禧大厦*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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