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第三方服务
更新时间 2019-09-10
关键词
安徽省   精神文明建设,第三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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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年精神文明建设第*方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年精神文明建设第*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大厦*座**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拾*万*仟元(¥******.**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

 

评审委员会名单:黄慧,夏传奇,吴颖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传媒中心大楼)裙楼*楼 

项目负责人:章子阳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传媒中心大楼)裙楼*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年精神文明建设第*方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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