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长岭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用车租赁服务公司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岭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用车租赁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长岭县长岭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先生****-*******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应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提供有效、齐全的相关证件和随车服务手册。
*.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购买相应保险。发生事故后,应按责任认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 任,并协助办理保险赔付。
*.应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故障维修和救援服务。
*.应为承租人有关信息保密。
*.车辆技术条件应符合** ****的规定。
*.车辆维护、检测、诊断应符合**/* *****的规定。
*.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的规定。
*.车辆内饰材料应符合** ****的规定。
*.车辆应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应与汽车租赁经 营者工商登记名称*致。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车身外观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杂物、异味。
**.车辆灯光、喇叭、后视镜、雨刷、轮胎盖、仪表、遮阳板、化妆镜、顶棚齐全完好。
**.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洁净明亮、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行李厢照明有效,开启 装置完好。
**.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车辆注册登记不得超过*年。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向承租人告知如下内容:
*) 应如实提供身份及信用证明资料。
*) 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车辆和随车物品。
*) 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汽车租赁费用和交还车辆。
*) 不得使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 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租、破坏车辆及随车物品。
**.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应及时报案,并通知汽车租赁经营者。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告知承租人车辆查验注意事项。
**.租赁双方共同查验车辆证照、外观、内饰、性能、燃油、随车物品等。随车物品包括灭火器、工具 包、备胎、*角警告牌等必备物品,以及按承租人要求配备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系统等个性化物品。
**.详细、完整记录查验结果。租赁双方共同确认后,签订车辆交付单据。
**.告知承租人车辆操控、服务支持等注意事项。引导承租人驾车离开。
**.为承租人提供咨询保障服务
**.接受承租人投诉并及时处理。
**.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维修和救援服务。
**.按照承租人需求或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替换车辆服务。
**.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应积极协助承租人进行处理,并按*.*的规定履 行相关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中华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先生****-********
*、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中标日期:****年**月**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 ************* | **** | 无 | ***** | *.******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参照原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金兆怀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苗育春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贺忠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常兴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苏海洋************************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范围:车辆租赁服务公司*家。
采购预算:*万元/辆/年
*、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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