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年*月**日组织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襄政采招****—**号,评审委员会依据评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审,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定报告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襄汾县汾城镇
*.集采机构名称:*********
地址:襄汾县桥西街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成交标的为***********(*年*贯制小学部、汾城小学、南贾岗学校、贾岗小学、北高腴小学、南高腴小学)秩序维护人员*人,保洁人员**人、炊工**人,共**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采购单位名称:***********
*.中标时间:****年*月**日
*.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山西东方金辉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羽林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元 | 襄汾县东大街龙和花园 | 毛江波 |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潘丽梅、刘禹、许勇、李波、郭旭彤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