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永福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永福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永福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如需进*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年*月--****年*月,为期**个月(以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定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西辅楼*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桂荣(组长)、虞继红、王兰、黄良玉、于宏舜。 采购人代表:于宏舜 *、中标信息:
中标标的基本信息: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总金额为:*万*仟**拾元整(¥*****.**)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未中标情况: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
*、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地址:广西桂林永福县 联系人及电话:蒋鹏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桂林市*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天街*+国际中心*#楼*层***号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汤洪妍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永福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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