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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湖南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年城区(聚类市场及商圈)促销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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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的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年城区(聚类市场及商圈)促销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采购包* 第*中选候选人:************ 第*中选候选人:慈利县侠客行广告服务中心 采购包* 第*中选候选人:湖南海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中选候选人:张家界溇澧金桥通讯有限公司 采购包* 第*中选候选人: 张家界境界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第*中选候选人:张家界起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投标(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对其他投标(应答)人的投标(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招标(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梁佳照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邮箱:***********_***@***.***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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