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支队的委托,于****年*月**日*时**分组织了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购置固定式全天候雷达超速抓拍设备竞争性磋商会议,项目编号为****-****-**/*****,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支队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开拓巷北*号森宏大厦*层
联系人:杨勇赵光亭刘爱宏
公司电话:****-*******
联系人电话:***********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
本次采购共*包,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详细技术参数 |
* | 固定式全天候雷达超速抓拍设备 | 套 | * | 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非现场执法取证规范化要求也不断提高。结合高速*支队现有固定式测速抓拍箱体建设的实际情况,为提升箱体的使用率,提高取证的规范性,切实加强对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拟购置*套固定式全天候超速抓怕设备。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高速*支队及各大队辖区指定地点
预算指标:******.**元。
*、成交时间:****年*月**日
*、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
社会统*信用代码:******************
成交金额:******.**元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武洛街*号*层**室
联系人:裴丽娟
联系电话:***********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谦、胡玉珍、高立(采购人代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