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委托,**************对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公设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办公设备采购 | |||||||||
*、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 |||||||||
定标日期:****年**月**日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鼎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号 | |||||||||
中标/成交金额:*拾*万*仟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高速拍摄仪、打印*体机、针式打印机、复印机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评审专家名单:徐锦梅(组长)、吴启亮、许凯帝(业主评委)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 |||||||||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工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号松宇时代***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 |||||||||
*、监督部门: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 | |||||||||
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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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