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平桂区卫健局建设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示范地(点)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桂区卫健局建设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示范地(点)项目
项目联系人:黎云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富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太兴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云 ****-*******
*、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成交日期:****年**月**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 | ************ | 贺州市*步区太原街**号。 | **.******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志芳、叶春华、张富良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工期:**日历天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平桂区卫健局建设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示范地(点)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它补充事宜
****************关于平桂区卫健局建设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示范地(点)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候选人(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平桂区卫健局建设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示范地(点)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人 | ***********(联系人:张富良,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黎云,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 | 平桂区卫健局建设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示范地(点)项目(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邀请 竞标人 的 推荐 情况 | 采购人 推荐 单位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情况概述 | 推荐单位资质满足项目要求,在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较好的施工能力。 | 专家 推荐 单位 | 专家姓名 | 陈健崇 | 单位名称 | ************ | 资格情况概述 | 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专家推荐理由 | 企业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 专家姓名 | 黄桂文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情况概述 | 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专家推荐理由 | 企业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较好的能力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分 | 成交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成交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谈判小组成员 | 钟志芳、叶春华、张富良*人 | 拟成交人 |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授权确定成交人为************ | 成交 候选人情况 | 第*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贺州市*步区太原街**号。 | 竞标最终报价 | ¥***,***.** | 工期 | **日历天 | 工程质量承诺 | 合格 | 第*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绿地中央广场**号楼*层***号。 | 竞标最终报价 | ¥***,***.** | 工期 | **日历天 | 工程质量承诺 | 合格 | 第*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桂林市临桂区*塘镇兴源路*号桂林电子商城*单元**层。 | 竞标最终报价 | ¥***,***.** | 工期 | **日历天 | 工程质量承诺 | 合格 | 成交人确定方式 | 成交候选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地址:贺州市太兴街***号,联系电话:****-*******)提出质疑。如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收到异议起*个工作日内),可以在答复期满**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