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购置内衬纸分切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年 ** 月 ** 日
*、评标情况
标段(包)[***]购置内衬纸分切机: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 名:海宁友强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到现场,到货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中标候选人第 * 名:海宁市腾达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到现场,到货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中标候选人第 * 名:长乐华周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到现场,到货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海宁友强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海宁市腾达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长乐华周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海宁友强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海宁市腾达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长乐华周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发布公示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 ****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招标)、王先生(项目)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 号
联 系 人: 孔祥欣
电 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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