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 |||||
公示有效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招 标 人: | **************** | ||||
工程名称: | 个旧名悦酒店片区项目(*期)消防工程 | ||||
第*中标侯选人: | ************** | 项目经理: | 陈曦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级建造师:滇************ |
第*中标侯选人: | 云南昌立消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臧立宏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级建造师:云************ |
第*中标侯选人: | 河北鑫隆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张蕴辰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级建造师: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钢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漏电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 ||||
工程类别: | 施工招标 | 开标地点: |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质量标准 |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次性验收合格 | ||||
工 期(日历天): | ** | 计划开竣工时间: | / | ||
招标范围: | 该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中标价: | *******.**元 | ||||
拦标价: | ***.**万元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最后得分 | 排名 |
************** | *******.** |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规程》(*****/*-**-****),符合设计要求,*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通过消防备案。 | **日历天 | **.** | * |
云南昌立消安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次性验收合格 | **日历天 | **.** | * |
河北鑫隆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 **日历天 | **.** | * |
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持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财务要求:****至****经第*方审计的(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企业业绩要求:近*年(****年至今)承担过*项(含)以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消防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其他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如是外省企业,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有关登记备案资料。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云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近*年未发生工程*次性验收不合格;(*)近*年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近*年无转包、挂靠行为;(*)近*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未连续发生:①*次*般生产安全事故;②*次较大加*次*般生产安全事故;③*次重大以上(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事实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谄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张蕊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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