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区委办公室桌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颍泉区区委办公室桌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淮河路****号海亮华府**栋*楼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主席台(************)、数量*;主席台椅子(************)、数量**;条形会议桌(************)、数量**;······
评审委员会名单:韦*洁、闫仕坤、白祥升
采购人名称:*************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
联系人:白祥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道河中路***号建工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薛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道河中路***号建工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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