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市中医院反渗透处理机项目第*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园东路***号*-***、***、***、*-***、***室
成交金额:*拾*万*仟元整(******元)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康仑/***-双级-****、*套、******元、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友权 陈功平 汪娟
采购人名称:*安市中医院
地址:*安市人民路**号
联系人:薛业玲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室
项目负责人:汪婷婷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 ,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其他
特此公告。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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