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李安、邢志艳 | *、项目负责人:李安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高级工程师(*******)*、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负责人:邢志艳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 / | / | / | -**% | **.**分 | 无 |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 | 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决算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昆明市的其他相关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审计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中价协(****)***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云南省补充规定,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有关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标准、规定等 | / | 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提供了信誉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 (*)丽江溪山行旅项目;(*)城投湖畔*季城(*期)建设项目中坝*#、**#地块及融城昆明湖项目西北绕城线以南中、小学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永胜县教育文化园区建设项目。 | (*)丽江溪山行旅项目;(*)永胜县教育文化园区建设项目。 | / | *、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拟派项目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社保交纳证明及相关人员不更换、常驻施工现场等相关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