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姜双民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双民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镇赉县嫩江西路设计院楼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经理、兰经理 ****-******* ***********
*、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中标日期:****年**月**日
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 镇赉县军粮供应站 | 镇赉县镇赉镇庆余南街****号 | ***.******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字〔****〕****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费金额为*****元。
评审专家名单:
张俊杰、韩笑、王丽娟、徐李军、刘丽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交货期:****年**月**日—****年**月**日(每周*次,按甲方的时间要求送至供货地点)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其它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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